认罪认罚?还是不认罪认罚?
这不仅仅是被告人自己的问题。
签?还是不签?
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放在那里,这也是刑辩律师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世界上有两种药卖的最多,一种是感冒药,另一种是治疗绝症的药。”胡阳光律师依旧妙语连珠,“有些话不在一定的场合说就不能达到该有的效果,法庭就是刑辩律师应当说话的场合。”同时胡阳光律师认为,对于认罪认罚制度要从容应对。
“作为辩护人应当尽职充分履行辩护职责,不放弃任何对被告人有利的机会。在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前后,辩护人应当向被告人充分释明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特别是在被告人签署具结书之后,如果案件应当认定为无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辩护人应当勇于坚持自己的辩护方案,据理力争最大化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李艳律师坚毅和果敢的辩护风格值得大家赞赏。
“辩护人追求的目标应当是让被告人罚当其罪,无罪不罚。”李春乐律师还指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人的辩护人之间的辩护思路与策略不一致的问题存在现实困扰。”
“作为辩护人,应当坚持不懈地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律师价值的体现。”李杨律师分享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案例。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在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主题为《如何有效进行量刑建议协商》的刑辩沙龙,谈话嘉宾畅所欲言,无私分享,展望未来。下一期研讨主题:关于毒品犯罪案件中若干问题解析,特邀嘉宾为专注于毒品犯罪案件的江苏彭淮律师事务所胡阳光律师,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次相聚。
参加人员如下:
江苏鼎途律师事务所顾冲律师
江苏彭淮律师事务所胡阳光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姬冉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李保健律师
江苏鼎途律师事务所李春乐律师
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李艳律师
江苏时务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孟丙焕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杨潇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张畅银律师
(以姓氏拼音顺序排名)